塔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感情纠纷引起的经济纠纷

蓝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:2018-08-03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 【收藏】
  近日,塔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感情纠纷。

  2017年12月,李某(女)和张某(男)经人介绍认识并确定恋爱关系。恋爱初期两人感情尚好,打算结婚。为此,张某的父母为两人置办了家具,并安排两人外出旅游。不料,在后来的交往中,双方因感情导致分手。分手时,张某及张某家属要求李某赔偿恋爱期间的各项费用。李某对此坚决拒绝给付,张某及家属多次上门大吵大闹,向李某索要赔偿,双方闹得不可开交。

  塔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后,详细了解的双方的感情基础及各项费用产生的原因,耐心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。经过多次调解,李某表示愿意返还张某买家具的费用,但其他各项费用支出完全出于自愿,李某不予返还。张某也承认自己上门索赔的方法过激,保证今后不再干扰李某的正常生活。

  最终,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,双方达成一致协议,自愿解除恋爱关系,并承诺今后互不干涉对方的恋爱和婚姻自由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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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周清 来源: 塔峰镇 编辑: 刘海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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